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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结转处理流程

2015-06-30 17:32 来源:中国会计报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财政直接支付时
  假设某事业单位2013年全年预算指标数150万元,已下达计划130万元,实际支出数130万元,2014年全年预算指标数140万元,全部用于事业支出。为简化核算,将全年数在一笔分录中反映,且支出均直接计入“事业支出”科目(下同)。按照制度规定,该事业单位2013、2014年收支结转的相关处理如下(单位均为“万元”):1.2013年发生支出时:借: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 130贷:财政补助收入1302.年末将预算指标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结转下年: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20贷:财政补助收入20结转收支:3.借:财政补助收入150贷: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1504.借: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130贷: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1305.2014年度恢复并使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借: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 20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20 6.使用2014年预算指标发生实际支出:借: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 140贷:财政补助收入140结转2014年收支:7.借:财政补助收入140贷: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1408.借: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160贷: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160通过上述账务处理,2013年“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科目会出现贷方余额20万元,2014年结转收支后,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被自动结平。
  假设该例中该事业单位2014年度不能继续使用上年结转的资金,而是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20万元,则应做成下面的分录,而2014年结转的事业支出应为140万元而非160万元:9.借: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20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20当然在实际工作中,13年度未下达的指标20万元有可能不再下达,而是由财政直接收回,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第2、5、9这3笔分录就不用做了,第3笔分录的金额应改为130万元,第8笔分录的金额应为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