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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与范围(3)

2014-12-08 11: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3.新会计准则考虑了潜在的表决权因素。新会计准则规定,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卷、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范围。新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扩大了合并范围。也就是说小规模子公司、特殊行业子公司、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破产子公司等也要纳入合并范围。这样就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的子公司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债务暴露,这可以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手段。同时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可以更好的反映企业集团的真实业绩。

  5.把子公司分为两种:纳入和不纳入。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子公司分为“纳入”和“可以不纳入”,规定更加明确,赋予了合并主体更少的判断空间,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整体来说,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的规定做出了很大改进,进一步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有助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遏制某些公司出于利润操纵的动机而不将某些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这有助于提高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但笔者认为,当前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并未最终完成,市场经济运行环节还存在大量政府干预行为,企业的会计财务报表合并完全的“拿来主义”尚不可行。我国的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尽量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实际和法律惯例传统,减少一蹴而就的“大跃进”,从而稳健地推进会计准则的建设,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本市场状况逐步推进会计准则的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