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增值税滞纳金计算,按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从07年就开始未缴税金,那每个月的应缴税额都不一样,那滞纳金应该按每一个月的应缴税额分别乘以滞纳天数及税率,然后再相加得出滞纳总额.
《征管法》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天数是从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税款缴纳入库之日止.比如2017年6月的税金没交,那滞纳金从2017年6月的申报期结束起算,即从2017年7月16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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