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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发票能否留一部分到下个月抵扣?

2023-10-08 06: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已认证发票能否留一部分到下个月抵扣?
 

已认证发票能否留一部分到下个月抵扣?

已认证的发票不能留一部分到以后抵扣.?

国税函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留抵税金没有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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