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税额能抵扣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因此,企业自制机器设备,属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因而,企业自制固定资产应属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如果没有讲明在建设备完成后是卖出去的 那就是用于非应税项目
如果在建设备完成后是拿出去卖的话 那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在建设备是自己使用的话 那就属于外购产品用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得抵扣的 如果已抵扣就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新税法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税额能抵扣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