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营改增差额征税的核算公式?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三)销售额”规定的,并不属于简易征税办法,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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