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购买土地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呢?
营改增后购买土地的费用是可以用来抵扣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可以抵扣的成本”指: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不过,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政府出让土地没有征收增值税,所以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也随之无法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所以采取了常规抵扣法以外的方法---差额计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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