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个体工商户能不能代开专票?

2023-07-12 12: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体工商户能不能代开专票?
 

个体工商户能不能代开专票?

税务机关不能为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未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的管理规定:

(一)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其定额。对未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应当送达《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二)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

(三)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因此,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缴增值税。根据以上政策,税务机关不能为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达到起征点的,依照税法规定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体工商户能不能代开专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