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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条件?

2023-05-23 12: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条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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