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发票没有加盖公章可以报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上一定要盖发票专用章,公章及财务章均不符合要求。取得发票没有加盖使用发票单位公章,只要盖有发票专用章,就可以报销。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取得发票没有加盖公章可以报销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