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预收款怎么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预收账款需要预缴税款
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按照预征率预缴税款时,实操中需要参照以下几点进行涉税处理。
1、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需要按照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进行预缴。
(1)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发生预收款时,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2)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无需预缴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发生预收款时,应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预缴增值税时,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需同时出示以下资料: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
3、预缴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预收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预收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3%)*3%
(三)建筑企业预收账款预缴的税款可抵减应纳税款
建筑企业按照工程进度结算工程款后,建筑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取得工程结算款,建筑企业应参照以下要点进行涉税处理。
1、以工程结算款扣除预收款后的金额作为基础数据,按照此金额扣除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参照以前政策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2、以工程结算款全额作为计税依据,在机构所在地按照适用税率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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