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营改增前甲供材料如何纳税?

2023-03-23 06: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营改增前甲供材料如何纳税?
 

营改增前甲供材料如何纳税?

营改增前甲供材料的税务处理,《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依据上述规定,若房地产与建筑公司签订总额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营改增前甲供材料如何纳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