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销售方记账凭证需要盖章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这条规定讲到,开具发票以后要记得加盖发票专用章,注意,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公章和财务章都是不管用的,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是要用来认证、抵税的,稍有差错,通不过认证就麻烦了.
众所周知,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共两联:记账联和发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共有三联:记账联、发票联和抵扣联.我常常看到很多公司开完发票以后,每张发票上面都敲上发票章,实际上,发票的记账联是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需要盖章的只有发票联和抵扣联就可以了.
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为记账联 销售方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抵扣联 购买方扣税凭证
第三联为发票联 购买方记账凭证
综上所述,发票三联不是都要盖章的,发票的记账联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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