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系统库存不足可以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系统库存不足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将未入库的货物做暂估入库处理,等进项发票到后将暂估冲回,正式做存货处理并申报抵扣进项税.这样,先期缴纳的增值税,后期取得进项票,就可以抵回来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多数是没有及时结转成本,只要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就可以.而且,库存也是随着业务的开展时刻变化的,除了加速周转外,无需任何财务手段进行处理.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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