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企业已开出的成品油发票如何作废?

2021-10-08 06: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已开出的成品油发票如何作废?
 

企业已开出的成品油发票如何作废?

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所以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除成品油发票以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也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费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企业已开出的成品油发票如何作废】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