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贸易模式缴纳的进口增值税能否抵扣?
我公司从日本进口一批货物,采用DDP贸易方式,进口的增值税和关税均由日本方缴纳.但进口增值税发票抬头开具我公司,日本方面就该税金也向我们请款,实际上我们负担了税金.
请问该进口增值税,我们能不能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从日本公司进口货物采用DDP贸易方式.若贵公司为进口货物单位,贵公司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除用于不得抵扣范围外,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可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予以抵扣.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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