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普通发票自动验旧后不能作废怎么办?
验旧和能不能作废是两码事,
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可以直接作废,只有到了次月才不能直接作废,必须用红字发票冲
1发票开具错误,需要作废,点击开具系统里的发票作废,再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2但遇到特殊情况,点击作废时,系统会弹出提示:发票已验旧,不能作废.
3遇到这种情况,点击发票开具.
4点击发票开具后,再点击开具项下的红字发票开具.
5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界面,选中需要作废的那张发票中,点击红冲,之后,页面弹出提示,点击确定,此6时开具的是一张负数冲红发票.
也就是说已经验旧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最后再开具一张蓝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符合上述作废条件的,可依照上述规定按作废处理.
如不符合上述作废条件的,则须要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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