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跨月专用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2021-09-13 06: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跨月专用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跨月专用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跨月专用发票作废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