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跨月的普通发票作废具体步骤是什么?

2021-08-18 06: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跨月的普通发票作废具体步骤是什么?
 

跨月的普通发票作废具体步骤是什么?

跨月的普通发票作废具体步骤按照以下规定: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二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跨月的普通发票作废具体步骤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