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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要如何缴增值税?

2021-08-05 13: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基金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要如何缴增值税?
 

基金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要如何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若属于保本投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若属于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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