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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外小规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1-08-04 06: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湖北省外小规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湖北省外小规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税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相关增值税政策.

公告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湖北省外小规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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