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红冲和作废有什么区别?
1.发票作废适用于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的情形,当企业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的,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的,可以进行发票作废,重新开具.
2.红冲适用于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或发生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情形.
如使用在线系统开具的发票,发生错误开具、发票损毁或打印不成功等情形时,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包括填用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补录票的红冲票)进行作废操作,必须在本月作废.本系统只允许对本月开具的尚未记帐的发票做出作废处理.通过"发票开具"-"发票作废"进行发票作废操作.
如需对已开具的在线发票(包括填用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补录票的红冲票)作废的,可通过菜单中"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进行冲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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