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纳税人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属于善意?
判断善意取得必须四条件同时具备:
(1)存在真实的交易;
(2)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的专用发票;
(3)票实相符;
(4)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只补税(进项税额转出),无滞纳金,无罚款;如果能重新取得合规发票依然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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