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发货先开发票是否可以?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发生销售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申报税款.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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