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二、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
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
2、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3、接下来以销售方申请为例介绍信息表的具体操作
(1)选择开具信息表的原因,必须输入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然后点击"下一步";
(2)系统确认可以对此张发票开具负数,点击"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具界面,系统自动转换购方及商品信息,确认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并打印信息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如何正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