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没有税务机关盖章可否开具红字发票?

2021-07-13 12: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没有税务机关盖章可否开具红字发票?
 

没有税务机关盖章可否开具红字发票?

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没有税务机关盖章可否开具红字发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