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运输服务可以自开票吗?
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否则,一律不得认定: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2、账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实行查帐征收,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3、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除外);
4、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
5、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6、具有自备货物运输工具(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7、新办的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凡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
8、外省货物运输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取得本地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按规定申请自开票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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