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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2021-07-09 20:3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不能.应税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能不能抵扣进项,主要是看有没有取得抵扣凭证.一般来说,销售免税货物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农民除外),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因此购买方无法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准予退(免)税商品,享受免、退税政策因此取得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发票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六)购进小轿车等缴纳消费税固定资产、房屋;

(七)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八)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九)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十)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十一)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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