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常错开的方面有哪些?
1、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
如开错的专用发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是否已作账务处理;
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后.在填报"发票使用手册"时,只填发票号码,在销货金额或购货金额栏注明"换票"字样.
2、金额、税额少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
3、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同时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由销货方重新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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