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第三联丢失怎么办?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记账联丢失,联系开票单位,要对方把存根联复印,写证明材料,到对方税务局盖税务局的章和开票单位的发票章,然后就ok了!
这种情形没有必要作废,而且即使作废一样不符合发票管理固定,还浪费一张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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