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葡萄酒的应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根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钢材用于什么用途最为关键,如果用于生产葡萄酒的辅助材料,如包装材料,或用于自己组装的生产葡萄酒的设备,钢材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如果用于以上几个(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钢材的进项税就不可以抵扣,由于是销售货物,没有涉及营业税应税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
如果你公司是生产葡萄酒的单位,在销售时要交纳10%的消费税,如果是批发或零售的商贸企业则不用交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