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有关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增值税处理?

2021-04-28 07: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有关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增值税处理?


       有关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增值税处理?

一、适用税目及税率征收率

属于销售无形资产范畴,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税率6%,征收率3%.

二、进项均可抵扣

财税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根据上述规定,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