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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发票退回如何处理?

2021-01-19 08:5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跨月发票退回如何处理?


       跨月发票退回如何处理?

购买方未认证发票,退回发票要求重开的,需要购买方出一个发票拒收证明,说明退回发票的理由,然后销售方在防伪开票系统中填写一份红字发票申请单,然后导出一从电子百版的,打印两份纸质的,盖上销售方财务专用章到和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通度知单》,税务机关审批通过并盖章后,企业可以凭以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新发票.

次月退回未认证发票的,可以没有拒收证明,在申请红字发票时选择"发票未交付购买方"也行.已经认证的发票,只有购买方可以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销售方不可以申请.

收到跨月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对方没属有记账和认证抵扣.将退回的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与新开具红字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装订,与其他抵扣联放在一起或装订在一起,备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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