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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缴时间?

2021-01-05 08: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土地增值税预缴时间?


       土地增值税预缴时间?

全国土地增值税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自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清算手续.

(1)已竣工验收的,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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