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增值税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填列?
企业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无形资产开发及分公司(分生产机构)等,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再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企业的货物用于这些方面,还要视货物是自产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而分别作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处理.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按货物的成本结转.
借:在建工程(或管理费用、开发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