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滞留":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
相关案例: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鉴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作用之一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抵扣税款的需求,取得专用发票之后无法进行认证,一般不建议一般纳税人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政策并没有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取得专用发票,收到客户给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正常使用不必退回重开.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