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房屋再转租增值税交什么税?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该文件条款对"转租""是否属于"取得的不动产"并没有明确.
但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税总纳便函〔2016〕71号文件中,TT财税找到了相关说明:"转租"属于不动产取得的一种方式,纳税人转租不动产按照出租不动产计算缴纳增值税.
由此确定,转租应按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