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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2020-11-02 15: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什么是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什么是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增值税,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而进行的代扣代缴增值税,其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外币汇率折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个人所得税外币汇率折算规定

1、通常情况以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已按月(季)度预缴的部分不重新折算,补缴部分按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股权转让所得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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