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不写单位可以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不写单位当然不可以,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项目齐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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