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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

2020-10-10 10: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开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


       开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

如果开具红字发票时销售方未报税、双方均未入账、购买方没有认证或者认证未通过,已经收回全部联次的,就应当退回原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不用交给对方.否则,不需要收回原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后将发票交给对方.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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