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要如何抵扣增值税?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抵扣增值税需要以下两步:
第一步: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第六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因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动车车票和飞机票的进行税额=8,756.00÷(1+9%)×9%=722.97元.
第二步,申报表填写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票据无法进行进行发票认证,因此,需要我们手动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行税额明细)》表的第8b栏和第10栏,填好后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金额会自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