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票可以私人转对公吗?
原则上,开专票是不可以私人转对公的.
生产经营业企事业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涉及对外营业(如销售和收购)的无需开具发票.涉及经营的需要开具发票.当然对方不需要发票不开发票也可以,但一定要如实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没有对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但在实际生活中,私人汇款给对公账户,如果事前与对方联系好.用邮件的方式,将开发票的开票信息发给对方财务.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