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分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想要汇总缴纳增值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和资料?

2020-09-15 12: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分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想要汇总缴纳增值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和资料?


       分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想要汇总缴纳增值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和资料?

如您司为营改增企业.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您司应按上述文件规定所述执行,详细操作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

二、办理汇总缴纳增值税事项所需资料如下:

(1)纳税人申请报告.

(2)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