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各种收入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08-26 17:17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