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简并税率后,增值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2020-08-05 17: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简并税率后,增值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简并税率后,增值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1、将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将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3、从2017年8月1日起,按照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