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否抵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23号)第二条增值税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的确定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规定,外购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包括:
⑴一般工具.如刀具、量具、夹具等.
⑵专用工具.如专用模型等.
⑶替换设备.如各种型号的模具等.
⑷管理用具.如办公用具等.
⑸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各种防护用品等.
⑹生产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