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所以一般纳税人认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起征点的销售额是不含税的。
例: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为12000元未达起征点,如何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呢?(起征点为20000元)
当您填报第1栏至第9栏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判断。如果您全部销售额小于等于2万元,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您“您的应税销售收入不超过2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请确认选择录入11栏及13栏(只有您本期预缴过税款才可填列13栏;如果您本期预缴税款已退税,则已退金额不可填列13栏)来处理本期应纳税额”。此时,请您把应减征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12000*3%】填入至第11栏。填入后,您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