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销售免税货物,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15)688号)规定,纳入升级版的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时,应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开具时应选择“免税开票”选项,“金额”栏填列实际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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