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和用途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规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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