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 《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下称《测试细则》)有关规定,根据协会2023年测试计划,中国证券业协会拟于2023年9月23日举办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专场测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测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
考生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9月5日15时至9月8日15时
退费时间:2023年9月7日15时至9月8日15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20日15时至9月23日18时(具体测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二)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提示:报名后考区不能正常组织测试的,协会将通知考生,并为考生办理退款。
(三)测试科目及范围
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
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参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2)》。
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参考《证券分析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2)》。
3、《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参考《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2)》。
4、《投资银行业务》,参考《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2)》。
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5、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参考《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2)》。
6、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参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2)》。
详见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
(四)测试场次安排
测试场次 | 测试时间 | 测试科目 |
第1场 | 8:30-11:30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
8:30-10:30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
|
第2场 | 13:00-15:00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
第3场 | 15:40-17:40 |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3年8月25日